 |
© WWF-Canon / Martin HARVEY
CITES对象牙贸易的限制,使得很多国家的野生大象的种群数量有所回升 |
|
CITES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CITES即“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于1975年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签署生效。当时国际贸易威胁着众多物种的生存,这一现象也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CITES也就应运而生。由于野生动植物贸易往往是跨国界进行,为了确保贸易可持续性进行,并受到适当监控,使之不威胁野生动植物种,国际间的协调合作就显得至关重要。CITES会把那些濒危或受威胁的物种列入其附录,从而在进出口时进行严格的限制和管理。
近三十年来,CITES一直是全球规模最大的国际野生物种保护公约,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世界上最有成效的国际性野生物种保护公约。自该公约生效以来,从老虎、大象到红木、兰花,已有30000多种动植物物种被列入公约的附录中。
CITES的附录分为三大部分,对列入其中的物种贸易限制也不尽相同。
附录I 禁止进行国际贸易的物种。
附录II 仅在严格监管下才被允许进行国际贸易以保证其可持续生存的物种。
附录III 因一国需要他国的帮助以防止非法开发而被该国要求列入附录的物种
当游客从国外购买纪念品时,或者将国内的野生生物产品带往国外,他们就可以留意一下自己的行李中是否有列入CITES附录中的物品。有些产品,比如象牙制品,在我国是被禁止进出口的。
<< 返回前一页 |